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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什么拯救你,我的老师?!

刘爱国 2010-06-22 09:43

一学生溺水身亡,亲属兴师问罪。

今年六月十八日,武冈市双桥九年制学校六年级(62)班学生杜鹃同学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溺水身亡。这本是一起意外事故,与学校没有半点责任。因为那天下大雨,所以学校在放学时要求各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可是不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。

事故发生后,家长第一时间来到学校,亲属以孩子是在回家的路上失事的为由要学校对此次事故负责。并要学校组织教师去打捞尸体,尸体找到后,又要学校出资买棺材、打防腐剂。好像这一切都是学校造成的。协调会上,亲属更是盛气凌人,狮子大开口提出高额赔款,并在会场上大哭大闹,企图逼学校就范。

二 学校面对强权,真是有口难辩

学校面对亲属的质疑,反复向受害人家属陈述,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已经尽到了教育和告知的责任,学校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的。但亲属根本不听解释,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平息事态,也要求教师主动协助受害人家属尽快找到尸源,并尽快处理安葬。老师们尽管一万个想不通,但胳膊拧不过大腿,只得哑巴吃黄连----有苦说不出。

三 政府不讲原则,要求学校埋单

事故发生后,学校在第一时间将此事报告政府,以期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,可政府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,在明知学校没有过错的原则下,仍要求学校为这件事埋单。本来这种情况是应该由政府买单的,但是政府领导认为这是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事情,政府只能从中协调处理。但他们不知道,学校是一个清水衙门,高额赔款学校怎么能承受得了?

四 教育主管部门,只得委曲求全

协调会上,面对受害家属的无理取闹,教育部门的领导为了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只得与各方面的领导斡旋,想办法将赔偿降到最低。为什么教育部门的领导对这件事这么关注,因为他们的上级-----政府领导逼着他们这么做,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,要他们想办法将这件事情摆平,而摆平是需要银子的。

五 老师有苦难言,只得唉声叹气

老师们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百思不解,他们找出法律依据,证明他们所说的观点是非常正确的,可他们哪里知道:法律只是一块遮羞布,在某些人手上法律变得是那么的软弱无力,作为弱势群体的教师不要去相信那些所谓的法律条文。你们只能是受气的份。

拿什么拯救你,我的老师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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